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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多层次长期资金市场发展现状和问题

来源:江南体育网    发布时间:2024-01-19 17:34:41

  金融要为实体经济服务,长期资金市场作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匹配实体经济的需求,长期资金市场需要多层次化。发展多层次长期资金市场是适应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直以来,多层次长期资金市场体系建设都受到格外的重视。党的十九大报告说明,“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长期资金市场健康发展”;2020年4月份发布的《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明确,健全多层次长期资金市场体系;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也提出,“更好地发挥多层次长期资金市场作用,拓展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在此之前,“多层次长期资金市场”已连续8次写入政府工作报告。

  中国资本市场从早期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融资为主向财富管理功能凸显的投融资并重发展,不断激励企业科学技术创新,促进上市公司提高和完善治理水平。为满足多种类型投资者的投资偏好,适应不一样和不同发展阶段企业的融资需求,我国已经形成了包括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的多层次资本市场。

  “多层次资本市场”战略方向确认。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召开,确定了“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的理念。在此基础上国务院于2004年2月颁布了《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也称为“国九条”,提出九条有关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资本市场的原则性意见,这是我国发布的关于资本市场发展最重要的文件之一。这个文件首次提出“建立多层次股票市场体系”,具体来说,要“逐步建立满足不一样企业融资需求的多层次长期资金市场体系”,“继续规范和发展主板市场”,“分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建设”,从战略高度确立了发展我国多层次长期资金市场的正确方向。

  主板市场成立。主板市场是长期资金市场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很大程度上能够反映经济发展状况,有“国民经济晴雨表”之称。主板市场包括沪深两交易所,1990年12月1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成立,标志着我国长期资金市场的创立。1991年4月1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获中国人民银行批准,7月3日正式开业。主板市场的上市主体主要是中小国有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1998年,国有企业开始实施现代企业制度,各大国有企业开启了上市的步伐。

  中小板设立。2004年6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中小企业板(简称“中小板”),为民营企业提供了IPO专用通道,这成为我国长期资金市场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重要节点。

  创业板成立。2009年10月,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式推出创业板,这赋予了“双创”高科技中小企业IPO专用通道,创业板企业的特点是小市值、高成长,它极大地激励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积极性。创业板基本上是纯粹的民营企业板,契合了我国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的现实要求。2020年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注册制改革将使得“壳资源”贬值,抑制投机。同时,创业板注册制改革一定程度上能够帮助已在海外上市的创新创业企业回归A股。

  新三板创立。我国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是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2012年5月,证监会在中关村科技园区正式启动全国性场外市场的筹办工作。7月,新三板正式设立,同时国务院还通过了扩大转让试点的决议,除中关村科技园区外,首批扩大的试点新增天津滨海、上海张江以及武汉东湖三家高新技术园区。在同年9月份,新三板正式在国家工商总局完成登记注册,原代办股份转让系统和报价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转入新三板。2013年1月,新三板正式揭牌运营。随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新三板试点扩大到全国创新型、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同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国发〔2013〕49号),这标志着新三板正式向全国推广。至此,新三板正式成为与中小板和创业板并驾齐驱的交易市场。

  四板相继设立。各省份地方股权托管交易中心(俗称“四板”)相继设立,它们与新三板相互呼应,互联互通,形成转板机制。这为中小企业形象展示、股权转让和股权并购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为国内不同规模企业的股权挂牌与股权转让提供了不同平台,从而很大程度提升了我国长期资金市场的规范性、开放性和包容性。

  科创板创设。2019年6月13日,沪交所推出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这是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标志着我国长期资金市场体系进一步完善,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该市场的上市公司主要是科技创新型的企业,例如信息技术、高精尖设备、互联网、新能源等方面的企业。自成立以来,科创板个股股价呈现出大幅度提高态势,极大地推动了科技型企业的发展。

  中小板退出。2021年4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深交所主板和中小板合并,中小板完成历史使命,正式退出历史舞台。

  经过近30多年的发展,中国己经初步建立了含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四板)在内的场内和场外多层次股权融资市场。

  主板市场分别设在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要面向大型企业、行业龙头,为进入稳定成长期的企业提供上市服务,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沪深两地的主板上市公司有3,187家,总市值68.58万亿元,流通市值59.80万亿元。

  科创板经过近两年的建设,已切实担负起了服务科技创新的国家使命,成为“硬科技”企业上市的首选地。截至2021年6月30日,科创板上市公司已达301家,总市值4.73万亿元。

  创业板市场设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定位于为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五新三高”(“五新”:新经济、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新服务;“三高”:高技术、高成长、高增值)特点处于成长期的创业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和资本运作平台,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创业板上市公司有977家,总市值13.07万亿元,流通市值8.70万亿元。

  与此同时,新三板市场也在迅速扩大,目前在新三板上市及挂牌的企业数量已经超过沪深主板上市公司数量,成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截止到2021年6月30日,新三板上市公司有7,472家,其中,精选层56家,创新层1,271家,基础层6,139家,合计发行总股本4,924亿股。

  截至2020年6月底,34家区域性股权市场共有挂牌企业3.11万家,展示企业11.48万家,托管公司4.73万家,累计实现股权融资0.23万亿元。四板自身的融资能力及流动性都有限,更多的目的是让部分企业提前适应上市公司的一些规则,为后期在沪深两市上市做准备。区域性股权市场作为长期资金市场的“塔基”,拓宽了中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促进这些企业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增强了金融服务的普惠性。

  从公司数量来看,新三板市场挂牌企业数量最多,达7,472家,占除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以外上市(挂牌)企业的62.60%;其次为主板市场(上海交易所、深圳交易所),为3,187家,占26.70%;创业板及科创板占比相对较小,两者合计约为10%。从公司市值来看,主板市场高达68.58万亿元,其次为创业板,公司市值为13.07万亿元,科创板仅有4.73万亿元。

  新三板市场作为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三级交易市场,上市(含挂牌)企业远超主板,很好的体现了新三板市场的功能定位。

  我国已形成由沪深主板、科创板、创业板、新三板以及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架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其内部各板块定位、功能均有所不同,各自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主板主要为大型成熟企业服务;创业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突出“三创”“四新”;科创板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新三板主要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服务;区域性股权市场主要为特定区域内中小微企业提供服务。在这个“金字塔”体系不断优化完善的架构下,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的发挥也更加充分。但客观而言,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仍处于建设完善阶段,在板块转换、投资者结构、市场监督方面等还存在一些问题。

  转板机制能够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的有机联系,更好地发挥各市场的功能,是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中至关重要的环节。我国早已在退市制度中实践了降级转板机制。具体而言,从主板、科创板以及创业板强制退市的公司,须降板至股转系统或其他交易板块继续交易。实现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互联互通的升级转板机制尚在探索中,2020年6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决定以新三板挂牌公司升板至科创板或创业板为试点先行先试升级转板机制。2020年11月底,沪深两市交易所分别发布《转板上市办法(征求意见稿)》,落实了《指导意见》中的制度安排并细化了相关升板业务规则。由于我国各层次资本市场基本上呈现错位发展、优势互补之势,因此,平级转板目前尚无过多适用空间。虽然我国以升级转板与降级转板为主要内容的类型化转板机制已初见雏形,但是各项制度尚未健全,法律制度存在缺位,如何针对转板的两种类型进行系统的制度构建是亟须解决的问题。

  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中,主板市场与创业板市场中聚集了大部分的投资者,其他市场的投资者相对较少。从投资者结构来看,我国的资本市场具有散户主导的特点,机构投资者非常少,从2006年至2018年间,机构投资者持股占比并没有如政策所期待的飞速发展,机构投资者持股市值占比反而自2007年以来有所下降。机构投资者有着散户投资者不具备的优势,机构投资者是经过专业化的训练,投资经验比较丰富,机构投资者在进行投资操作时会有更加及时准确的信息,投资目标更加明确,在面对市场突然情况时投资行为也会更加理性,会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和繁荣。

  自2019年7月22日首批科创板股票上市交易,到创业板注册制改革试点落地,我们国家资本市场的注册制至今已经正式实施近两年了。在此期间,长期资金市场的制度建设成果显著,科技型企业的直接融资和上市得到了有力支持,促进了我国全要素生产率的提升,使资本市场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的转型升级。与此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部分公司的科技含量不高、中介机构把关不严、估值定价存在一定泡沫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从一定程度上说明我国正在实施的注册制改革在监督机制上还存在短板。

  2020年7月30日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推进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是党中央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提出的明确要求。因此,结合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存在的问题,本文从资本市场基本制度建设角度提出相关建议。

  升级转板应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司自主作出转板决定,自主选择转入的交易所及具体板块。沪深两地交易所与股转公司、中国结算公司等机构加强沟通协调,做好制度衔接,为企业转板提供有力保障。其次,应以新三板精选层挂牌公司升板至科创板、创业板为试点,待经验成熟后再推广至其他板块,例如由科创板或创业板升级至主板。此外,随着转板制度的发展完善与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的稳步推进,降级转板机制应突破强制性的藩篱,宜适时引入自主降板机制,赋予企业更多自主权。

  投资者作为市场中的一个主要因素,关乎着市场的发展方向和趋势,特别是有着专业知识的机构投资者。目前我国的资本市场中,散户投资者数量庞大,这并不是一个成熟的资本市场应该具备的特征。通过对国际市场的研究可以发现,国际资本市场从以散户为主体渐渐地过渡到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和这些成熟的资本市场相比,我们国家资本市场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存在着结构性矛盾。这就需要重视机构投资者的培育,在市场中培育合格的机构投资者。

  进一步开放市场,鼓励机构资金入场,包括公募、私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以及年金等。

  随着在创业板及全市场推广股票发行注册制,发行监管体制面临重构,建立和完善注册制下股票发行监管制度和规则体系迫在眉睫。首先,证监会发行监管部门要加快职能转变,从发行审核转向发行监管,在做好具体发行注册的同时,承担起发行上市全过程监管职能,面对市场相关各方的强大利益诉求,必须“力挺”发行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其次,保持两个交易所及各板块的适度竞争,即要善意地理解并自觉遵守发行上市的所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服从监管协调,自觉维护长期资金市场全局的稳定和繁荣。再次,要压实保荐承销机构责任,注册制的一个关键机制就是保荐承销机构在发行上市全过程履职尽责。

  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给予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不同的资本市场平台支持,让各类企业都能够享受直接融资的便利,这不仅是多层次资本市场不断优化完善的价值所在,也是多层次资本市场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改善融资结构、更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重大职责。在“十四五”新发展格局下,健全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将成为推动新兴业态和新动能成长,促进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

  [4]谢庚,满乐.畅通多层次资本市场有机联系 更好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J].中国中小企业,2021(02):61-63.

  [7]徐鹏,刘.我们国家资本市场的发展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J].中国经贸导刊,2020(14):54-57.

  海南省绿色金融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 经海南省政府主管部门批准,于2018年6月正式成立。研究院成立以来,致力于“绿色发展,金融创新”的研究与探索,开展绿色金融、绿色发展、国际经济、长期资金市场等前沿领域的研究与实践应用工作,紧紧围绕服务实体经济,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助推绿色产业升级,探索金融创新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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