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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典读事例答问题》——养女在过世养爸爸妈妈石碑上刻名权益受维护!

来源:江南体育网    发布时间:2024-01-28 02:35:43

  这是新中国建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令,这是一部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法典。民法典触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贯穿你我他的终身。值此民法典公布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局特别推出《学法典读事例答问题》栏目,约请中心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李修平、贺红梅、崔志刚、张仲鲁领读民法典条文,并汇总梳理了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事例进行对照解读,还规划了多个民法典常识问答,让我们我们一同学法典、读事例、答问题。

  原告石某连系已故石某信配偶养女和仅有继承人,被告石某荷系石某信堂侄。石家岭社区曾于2009年对乡民坟墓进行过搬家,其时所立石某信配偶石碑上刻有石某连名字。2020年夏,石家岭居委会进行迁坟过程中,除进行经济补偿外,新立石碑由社区供给并依照各家上报的名单镌刻名字。石某荷在向居委会上报名单时未列入石某连,导致新立石碑未刻石某连名字。石某连起诉恳求判令石某荷在石某信配偶石碑上镌刻石某连名字,返还墓地搬家款,补偿精力损失。

  一审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以为,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条的规则,除法令规则的详细品格权外,自然人还享有根据人身自由,品格尊严发生的其他权益。逝者石碑上镌刻亲人的名字是中国民间传统文化中后人对亲人追思情感的表现,对后人有着严峻的精力寄予。养子女在过世爸爸妈妈石碑上镌刻自己的名字,契合公序良俗和传统习气,且以此显示与逝者的特别身份联系,取得声誉、威望等社会点评,故石碑文名联系到子女的品格尊严,相应权益应受法令维护。原有石碑上镌刻有养女石某连的名字,石某荷在从头立碑时成心遗失石某连的刻名,侵害了石某连的品格权益,应承当民事责任。

  一审判令石某荷按民间传统风俗习气在石某信配偶石碑上镌刻石某连名字、石某荷返还石某连墓地拆迁款3736元。二审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养子女在过世养爸爸妈妈石碑上刻名的权益牵涉品格尊严和品格相等,契合孝道传统和公序良俗,本案将此种品格权益归入一般品格权予以维护,回应了社会继续健康发展所发生的新式品格权益维护需求,对相似案子处理具有参考价值。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危害对方品格权并导致十分严峻精力危害,受损方挑选恳求其承当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方恳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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