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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公开275位法官手机号码有人赞成有人反对

来源:江南体育网    发布时间:2024-02-08 20:18:31

  “看到这则消息后果断转发,觉得比较实用。据我了解,法院公开审判庭的办公电话很常见,但是公开法官的手机号还是比较少见。”一位执业律师这样评价。

  “这是我们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所采取的新举措。其实我们的手机号也并不是什么秘密,这都是工作手机号,当事人通过12368都能查到,只不过我们这样直观地公布出去,让群众查询起来更方便。”立案庭王建秀法官这样告诉记者,

  青岛市政协委员王可锋表示,这个办法有利于进一步拉近群众与法官之间的距离,无形中强化了诉讼参与者乃至公众对法官个案审理的监督,促使法官办案更细心。同时,王可锋也提出了自己的担忧,基层法官如果接到一些与案件无关的电话咨询,会不会影响审判工作?会不会有法官在审判、开会时因无法接听群众来电而被投诉的情况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法院像这样主动公开办案法官、法官助理的手机号码,在全国而言,并不是首例。2022年7月20日,“唐山路北法院”就发文《路北法院为方便当事人公布法官助理手机号》,为方便当事人联系法官,积极地推进审务公开、有效规范司法行为,增强法院工作透明度,将调整后的立案、审判部门的法官助理办公手机号码予以公布。

  此外,还提醒,法官助理的工作电话,请在上班时间内拨打;法官及法官助理在开庭或开会期间将无法接听,庭后将会及时回复电话或短信;上班时间之外未能接听或回复,请谅解。

  更早的2015年,上海一法院就推行了随案向当事人公开法官助理、书记员或执行人员工作手机号码的政策。不了解这一个法院的这一工作做法延续到了现在没有,还是虎头蛇尾了?

  就像上文中的各方观点一样,推行公开司法人员工作手机号,注定会分为两种对立的观点,一是以当事人、律师为代表的,持赞成态度,二是以司法工作人员为代表的,持反对态度。其中,有利益的考量,有立场的考量。

  网络上,大家都会时不时地听到一段案件当事人跟法官沟通案件的通话录音,有些还酿成了舆论事件,法院忙着进行及时回复、调查处理。有人将之归咎为不应该公开法官及其他人员的手机号,以此最好能够降低此类事件的发生。

  更有一些司法人员反映,有些案件的当事人,或是为了施加影响,或是表达结果不满,一旦知道了办案人员的手机号后,就为不分时间段、不计通话内容的,将办案人员当成来情绪发泄的“树洞”,令办案人员既不敢不接听,又不敢态度不好。更有一些案件当事人,对通话内容做断章取义的截取,留作以后举报法官枉法裁判、办案不公的证据。

  于是乎,司法圈里,一直流传着,不能给当事人办案人员的手机号码的工作经验,甚至还发展出了,一旦通话方直呼你的名字时,八成就是在录音的经验文章。

  办案人员接即便是接听当事人拨打的办公电话,也是如临大敌,除非是熟熟络人员,除了履行通知内容,非必要情况下,别想交流案情。《底线》里描述的法官跟不认不识的案件当事人,动不动就坐在一起促膝谈案情,也只能存在于电视剧里罢了。

  在公开办公手机号码仅是个例,普遍性的不公开的现实下,如何找法官沟通案情,不仅成了案件当事人的难题,也成了不少律师的难题。有律师公开表示,跟办案法官要个手机号码,会立马受到警惕性的审查,暗示的意思是,要么是想行贿,要么是想找事,多半会遭到拒绝,只留下一句冷冷的,有事,打办公室电话吧!可办公室电话,上班时间,能打得通吗?下班时间,有人接吗?

  法律圈广为流传的说法是,世界上最难拨通的电话,就是法官的办公室电话。法院人给出的公开解释是,上班时间,要么在开庭,要么外出办案了,接听电话得看空闲了才行;圈内人给出的私下解释是,拨打办公电话的,肯定不是熟识的当事人或律师,接了电话也是自己工作添乱子,不接就能一了百了。

  并不是所有的当事人、律师都能搞到法官等办案人员的手机号码的,有些诉讼事务却是紧急状况需要沟通的。例如,此前就有一外地原告律师,临近开庭时间发现被赋予了黄码,三番五次的拨打法官办公电话,就是无人接听。开庭那天到了法院外,因为黄码被不准进门,又是一番拨打办公电话,还是无人接听,最后遭到了法官的未按时出庭按撤诉处理的对待。

  试想,如果这位律师有法官,或是法官助理的手机号码,还是遭到如此的待遇愤而求助网络、事后法院出面重审案件吗?有律师感触,法院的办公电话难打通,相信已经是法律人的共识了。为了一个刑事案件,我和助手轮流打了广东高院办案同志留的书记员电话一个月,最后助手侥幸打通了,真是谢天谢地!

  稀缺的东西,就会产生价值。有法律人甚至将知道办案人员的手机号码,作为了显摆自己跟办案人员特殊关系的手段,就像《底线》里的耿律师让叶法官为其倒水一样,故意在当事人面前拨打办案人员手机进行炫耀,借此承揽案件,收取高额代理费用。

  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很多的司法人员的手机号码都是办公电话,无论号码办理,还是手机花费,都是单位办理公款支付的,所以,凡是公开手机号码的,标的都是“工作手机号”的字样。上班时间,当事人拨打工作手机,何来骚扰一说呢?

  正反两面的情况大体如上,能确定的是,在目前的司法界,公开的司法办案人员工作手机号码的,属于个别法院、检察院,普遍性的是采取了保密措施。对于公开司法人员工作手机,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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