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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自建房通过验收可办理不动产登记有何意义?城市子女能继承吗?丨请回答

来源:江南体育网    发布时间:2025-06-20 23:17:14

  “河南农民新建的住房通过验收,就能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日前,《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正式明确了这一重磅规定。

  《办法》提到,村民自建住房通过验收后,村民可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以及其他规定的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红星新闻记者询问了多名河南当地村民,办不办不动产登记,各地情况不一,村民的认识和积极性也不一致。

  中国农业大学文科讲席教授李小云表示,建房确权应该是落实宅基地管理“一户一宅”的基础性制度性的举措。农村住房首先要满足在农村的,常住农村的居民的基本居住权益。其次,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的,户口迁出者不是集体成员,就无法享受集体土地权益。自建房登记的意义,就是对准入和退出机制是一种确保。

  河南一县农业农村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房屋确权为不动产中心负责,新建房屋建成后,村民拿审批手续去不动产中心就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之前的房屋都是有关部门上门为农民办理。

  《办法》明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各地应当以县为单位根据真实的情况制定标准,城镇郊区和人均耕地少于667平方米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允许超出134平方米;人均耕地667平方米以上的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允许超出167平方米;山区、丘陵地区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允许超出200平方米。

  《办法》对宅基地的审批提出要求,宅基地申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一)申请人不具备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二)不符合“一户一宅”要求的;(三)申请异址新建住宅但未签订原有宅基地退出协议的;(四)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五)原有宅基地及住宅被征收,符合已依法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任一情形的;(六)不符合分户申请宅基地条件的;(七)选址不符合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设计、村庄规划确定的规划用途的;(八)依法不予批准的其他情形。

  《办法》提出,村民自建住房完工后,应当向乡镇政府申请竣工验收。乡镇政府接到申请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村民、施工负责人等相关方,实地查验村民是否按照批准面积、规划要求和质量发展要求等建设住房。对验收合格的,出具《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村民自建住房通过验收后,村民可持《农村宅基地批准书》《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住房(规划许可)验收意见表》以及其他规定的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办法》明确,规划村民新增住宅用地应当充分的利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村民按照规划另址建房的,应当按照承诺的时间无偿退出原有宅基地。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允许进城落户的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权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条件。退出的宅基地优先用于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宅基地需求。

  河南三门峡市一村民称,差不多6年前已有有关部门上门确权登记,并办理了“房本”。一名周口市的村民则表示,村上已经颁发了宅基地使用权证,就可以在宅基地上建房,并能证明权属,不需要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此也就没有办。

  记者询问了多名河南当地村民,对于办不办不动产登记,各地情况不一,村民的认识和积极性也不一致。河南一县农业农村局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房屋确权为不动产中心负责,新建房屋建成后,村民拿审批手续去不动产中心就能办理不动产登记,之前的房屋都是有关部门上门为农民办理。

  河南三门峡市一名村支书表示,近年来村里新建房已经不多,村里现存房子此前基本都办过不动产登记。

  那么,农村自建房办理不动产登记有何意义?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程雪阳表示,自建房作为一个客观存在是否有产权证,涉及到它的权利保护。在现代社会,有一个法律证明能保证自建房本身的权利能获得有效彰显。有效公示是不动产登记的一个重要功能,进行不动产登记的房屋,人们就会了解它的所有权,在权利受到侵犯时就有了证书作为证据。进行了不动产登记的房屋,进入财产法体系,受到了法律承认。

  中国农业大学文科讲席教授李小云介绍,农村自建房登记涉及宅基地的管理,涉及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中出现的“一户多宅”的问题。由于城市化过程中出现了“土地预期”的问题,一些农民会多占用宅基地,这一方面导致不公平,另一方面出现房屋空置的问题,以及土地利用本身的问题。所以“一户一宅”,既能保证公平,又能保证土地利用效率。但这要建立在确权登记的基础之上。建房确权应该是落实宅基地管理“一户一宅”的基础性制度性的举措。

  谈到农民进行不动产登记的积极性,程雪阳说,这取决于市场的发育程度,农村自建房的使用和租赁一般局限于附近的自然经济状态,亲属和朋友租赁较多。这种情况,农民不进行自建房登记的积极性。但是如果周边地区形成了产业,比如文旅产业,周边有较多外来人口租房、用房。村民为便于出租提供产权证明,就有办理登记的积极性。

  确权登记之后的农村自建房,城市子女还能继承吗?李小云表示,农村住房首先要满足在农村的,常住农村的居民的基本居住权益。其次,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的,户口迁出者不是集体成员,就无法享受集体土地权益。自建房登记的意义,就是对准入和退出机制有一种确保。

  谈到农村闲置住房盘活,李小云表示,宅基地上的住房可以在村集体成员内部流转,不属于村集体成员可以租赁。因为农村住房和城市住房是两个体系,城市住房没有共同权利的制度基础。农村住房是村集体给予村集体成员的一种福利,这种福利不是通过买卖实现的。确权登记以后的农村住房,不允许买卖。

  同时农村住房也无法抵押,李小云解释,因为农村土地的性质不是通过市场机制来实现,而是通过成员福利来实现的。

  程雪阳提到,房屋有所有权就能进行抵押,但是关键是要看房子是不是能拍卖。在一些试点地区即便允许自建房抵押,银行也不愿意放贷。

  一名银行从业者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房屋能办产权证就能抵押,但对于农村自建房来说还要看能否出质。农村自建房一般无法出质,也就无法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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