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6月24日电(记者叶昊鸣)海商法修订草案24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加强了船员劳作权益确保。
船员工作条件较为艰苦且涉外性强。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当地、单位和社会公众提出,主张添加船员劳作权益确保方面的规矩。鉴于此,草案二审稿添加规矩,船员用人单位理应当按照有关法令、行政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许参与的有关船员劳作与社会确保世界公约的规矩,与船员缔结劳作合同。
为做好与世界通行规矩的联接,草案二审稿将海上货物运送恳求补偿的恳求权与海上拖航合同的恳求权的时效期间清晰为“一年”,一起加强完善航次租船合同有关规矩。
除此之外,草案二审稿完善了有关准则,比方完善旅客人身伤亡补偿相应的责任保险和财政确保准则、修正完善托运人的规模、依据详细情况将“运送单证”修正为“提单”、删去内河船只与内河货物运送参照适用海商法的有关法令法规、加强完善对船东互保安排的规矩等。